今天新聞講到台中一名護士無重型機車(90以上)駕照,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警察臨檢,求情警察跟她說:「不要難過,我們也很想讓妳開心啊!」還要她罰單「二選一」,事後她覺得被言語騷擾,說跑去投訴人家,這種事東窗事發警察補繳罰單,她又不爽說警察在挾怨報復

新聞:TVBS『護士違規控警騷擾 罰單多一張』
新聞:蘋果日報『小護士控騷擾 紅單多一張 調侃「讓妳開心」警選輕的開罰』

這讓我想到我有一次騎機車回彰化的阿嬤家載菜,回來走台十九彰水路,到了埔鹽遇到番花路右轉想接快官交流道。 因為我沒近視,100公尺遠的紅燈看到只要後面沒車我就放開油門讓它自然停止,差不多剩50公尺看到紅燈轉綠燈,原本已經快停止的機車再催,就被一個沒有拿攝影機的警察說什麼我闖紅燈,我只覺得很無奈!
我是已經看到紅燈轉綠燈才催的,人遠遠看到綠燈轉紅燈最近至少10公尺,照理說過了何來闖紅燈之嫌?那種爭議就因為他沒有攝影機只能乖乖給他開。

我也懶得問我當警察的姐姐他沒有攝影機遇到這種爭議有沒有問題?我也沒有像新聞中的小姐去投訴警察,只好乖乖繳罰金

開罰單警察講那種話最多讓人覺得在講垃圾話而已,何來騷擾?
他媽的我們男生哪有二選一的權力?
考110以上的機車有很難嗎?怪誰?

難怪有一次在大雪山風景區看到雙載學生騎Suzuki的新車鄧到坑洞,機車飛起來下一秒瞬間變大車輪轉了好幾圈然後摔在山路旁的30公分水溝中,第一時間我要扶他們起來,被我爸阻止,怕被誣賴是我們撞他的。

得了便宜還賣乖,檢討一下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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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仇視警察的人真的很多,向有一次住在學府路大樓上的興大學生看到警察下警察車買紅茶冰也被PO上PTT說警察濫用資源、公器私用、怠忽職守、偷懶、警界的敗類。那以後警察尿急下車借廁所、警局沒廚房巡邏順便買便當都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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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roshi Ab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