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當兵,我常常跟人家講我當兵的經歷故事不輸給拍偶像劇,其中讓人很驚訝的就是我手機被偷的事!

所以在此奉勸看到這篇網誌的網友們,當兵歷任學長有流傳一句:『推拖閃躲飄』不是沒有道理的

我一直認為我當兵算很盡責,接了那爛營級政戰的職務的賽缺,特地把中華轉成亞太
那隻手機的盒子新的跟甚麼一樣放在我家櫃子裡,一隻很爛的0元手機NOKIA 1506
在軍中渡過每天伺候狗官17個小時後,終於稱到禮拜五,我還記得不見的時間是下午3點半,辦個幾個業務,摸摸口袋要拿手機就不見了,辦公室也沒有,手機就這麼被偷了,更可惡的是我買的備用原廠電池同一時間被另一個小偷給偷走了,短短6天、6天,幹他媽的

我會打出這個文章是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一個女生在路上撿到一隻剩一點點電的電池,結果接起來對他叫他還手機就沒電了,那女的家中沒有那款手機的充電器就沒去理它,9個月之後,那個女生收到法院傳票說她被控"偷"那隻手機

我當初第一時間應該向警局報案的:現在過了1年後了,應該也沒有用:
ITEM:002N2W5
MEID:268435456114801418
聽說報案就是就跟警察講這兩組號碼!我現在只希望當年在軍中偷我手機的垃圾被車撞死、還有偷我電池的另一位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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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roshi Ab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